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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版危废仓库所设置规范
2024年新版危废仓库所设置规范
危废贮存间建设管理规范
危废贮存间相关标准规范
标准:危险废物贮存间的建设标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规范:危废收集、贮存涉及的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指南:涉及危险废物的环评内容评价指南----《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
一、建设要求
1)贮存库是用于贮存一种或多种类别、形态危险废物的仓库式贮存设施。贮存库污染控制要求:
①贮存库内不同贮存分区之间应采取隔离措施,隔离措施可根据危险废物特性采用过道、隔板或隔墙等方式;
②在贮存库内或通过贮存分区方式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应具有液体泄漏堵截设施,堵截设施最小容积不应低于对应贮存区域最大液态废物容器容积或液态废物总储量1/10(二者取较大者);用于贮存可能产生渗滤液的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或贮存分区应设计渗滤液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满足渗滤液的收集要求;
③贮存易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排气筒高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贮存场是用于贮存不易产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大宗危险废物的,具有顶棚(盖)的半开放式贮存设施。贮存场污染控制要求:
①贮存场应设置径流疏导系统,保证能防止当地重现期不小于25年的暴雨流入贮存区域,并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淋危险废物,避免增加渗滤液量;
②贮存场可整体或分区设计液体导流和收集设施,收集设施容积应保证在最不利条件下可以容纳对应贮存区域产生的渗滤液、废水等液态物质;
③贮存场应采取防止危险废物扬散、流失的措施;
④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3)贮存池是用于贮存单一类别液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的,位于室内或具有顶棚(盖)的池体贮存设施。贮存池污染控制要求:
①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并对池体进行基础防渗;
②贮存池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地面径流等进入,保证能防止当地重现期不小于25年的暴雨流入贮存池内;
③贮存池应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4)贮存罐区是用于贮存液态危险废物的,由一个或多个罐体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和防护系统构成的固定式贮存设施。贮存罐区污染控制要求:
①贮存罐区罐体应设置在围堰内,围堰应保证能满足防渗、防腐性能要求;
②贮存罐区围堰容积应至少满足其内部最大贮存罐发生意外泄漏时所需要的危险废物收集容积要求;
③贮存罐区围堰内收集的废液、废水和初期雨水应及时处理,不应直接排放。
(5)贮存点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规定的纳入危险废物登记管理单位的,用于同一生产经营场所专门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或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设置于生产线附近,用于暂时贮存以便于中转其产生的危险废物的场所。贮存点环境管理要求:
①贮存点应具有固定的区域边界,并应采取与其他区域进行隔离的措施;
②贮存点应采取防风、防雨、防晒和防止危险废物流失、扬散等措施;③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④贮存 点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等,采取防渗、防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或采用具有相应功能的装置;
⑤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 3 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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